清明节是缅怀先辈、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,也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的重要节点。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对学院全体师生作如下廉洁提示:
一、严守廉洁纪律底线
严禁违规公款消费: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,严禁在清明节期间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赠送祭祀用品、烟酒糖茶等礼品;严禁使用公款安排与祭祀、缅怀活动无关的宴请、聚餐等吃喝行为;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,不得借祭祀之名,行公款游玩之实。
杜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:坚决杜绝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、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等财物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不被利益诱惑,维护教师队伍的清正廉洁形象。
规范公务活动行为:严禁利用职务之便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娱乐等活动安排。在与校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业务往来时,务必坚守廉洁原则,不谋取私利,不接受超标准接待。
二、倡导文明廉洁祭祀
摒弃陈规陋习:在祭祀活动中,师生要自觉摒弃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。倡导以简约、环保、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,传承优良家风,弘扬时代新风。
杜绝违规行为:严禁借祭祀之机组织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聚会、聚餐活动;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,为亲属、朋友等在祭祀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;严禁在祭祀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
学院党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在清明节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。同时,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,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,可通过学院党委举报电话、邮箱等渠道进行举报。
希望学院全体师生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度过一个文明、节俭、廉洁的清明节。
公共管理学院党委
2025年4月3日
编辑:王雪
审核:陈家晶